Page 5 - 監理業務Q&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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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輿情最夯 Q&A
105 年度
Q10. 有違規案件未逾到案日期可否參加定期檢驗?
答:有違規案件如未逾應到案日者,可先行參加定期檢驗。
Q11. 汽車燃料使用費未繳可否參加定期檢驗?
答:未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可先參加定期檢驗。
Q12. 為何於上班時間有部分代檢廠不受理檢驗?
答:依規定代檢廠有檢驗車額限制,請車主先以電話與代檢廠聯絡。
Q13. 未接獲定期檢驗通知以致逾期檢驗,為什麼處以罰鍰?
答:車輛定期檢驗日期已登載於行車執照『定期檢驗通知單』係監理單位提醒車主之便民服
務措施;另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6條:「汽車檢驗應按指定日期將車輛駛往公路監理
機關檢驗場所或指定地點接受檢驗」。故逾期檢驗者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七
條處罰。
Q14. 我白天需上班無法辦理定期檢驗,夜間或假日有提供檢驗的服務嗎?
答:大部分代檢廠於夜間及星期六上午仍提供定期檢驗服務,車主可至監理服務網
(https://www.mvdis.gov.tw/)查詢。
Q15. 停駛中之車輛可以再辦理繳銷或報廢嗎?
答:是的,停駛中之車輛可向各監理機關辦理停駛轉繳銷或報廢登記。
Q16. 交通違規罰鍰重覆繳納,應如何申請退款?
答:重覆繳納交通違規罰鍰,經查屬實,請持合法收據正本及違規 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,
若為公司或行號者,請持商業主管機關核准之公文、公司含登記表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影
本,負責人及公司章,至原繳納罰鍰單位裁決櫃檯辦理退款。若委託他人代辦者,另檢
附代辦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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